刑法上成立犯罪需要满足四个构成要件:主体要件,客体要件,主观方面,客观方面。
主体要件:女子达到刑事责任年龄,具有刑事责任能力
客体要件: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。事故造成2死4伤。
主观方面:女子对交通事故存在罪过–过失,但是后面冲撞前车的行为存在故意的主观罪过心理。
客观方面:醉酒驾驶玛莎拉蒂追尾宝马,致前车起火燃烧
综上,女子的醉酒行为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,触犯危险驾驶罪,后引起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,构成交通肇事罪。驾车冲撞前车,高速逃离的行为有可能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但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法律条文:
第一百一十四条 【放火罪】【决水罪】【爆炸罪】【投放危险物质罪】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】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一百三十三条 【交通肇事罪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【危险驾驶罪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
(一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
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
(三)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
(四)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